今天是:

(一)机构主要职能
1 、部门类别:市政府办事机构
2 、主要职能
( 1 )负责草拟全市依法行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备案工作。
( 2 )负责拟订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立法业务工作。
( 3 )起草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统一审查、修改市各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 4 )对立法草案中的有关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等项目的设定进行审核,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
( 5 )负责实施立法项目课题研究、立法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
( 6 )承办市政府规章的发布和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应用解释;承办市政府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修改及解释工作。
( 7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的评议考核;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承办有关行政执法的请示,拟订答复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罚缴分离的有关工作。
( 8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市政府委托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有关工作及运作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 9 )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 10 )承办规章的报送备案工作;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 11 )草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事项,实施行政复议统计制度;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争议引起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 12 )组织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编辑法规、规章正式文本;组织编译、审定正式出版的市政府规章外文文本。
( 13 )参与实施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
( 14 )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工作的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政府法制业务交流;负责市政府的法律事务;为机关、企业和其它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15 )指导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组织有关社会团体开展对行政管理、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研究和交流工作。
( 16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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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fzb@dpt.suzhou.gov.cn
    通信地址:苏州市三香路 998 号    邮政编码: 2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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