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办事程序

    立法项目计划的编制→法制办初审→报市政府确定规章年度计划(涉及地方性法规计划的,报市人大常委会审定)→草案起草和送审→法制办审定→提交市政府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公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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