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 2004年5月28日)
为了推进民主立法进程,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法规在保证合法性前提下,更加切合本市实际,更加科学、合理、可行, 4月28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举行政府规章《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上,经公开报名遴选的12名专家学者、建设施工单位、市民代表组成的听证陈述人围绕建筑施工噪声的界定、污染防治费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的预算和决算、施工工期的确定、限制夜间作业、特殊期间禁止施工等几个主要问题从不同的角度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并作了一定的探讨和论证。报名旁听的各界代表共有35人,其中6名旁听人员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是我市首次组织的立法工作听证会。为保证听证会顺利举行,市政府法制办提前半个月在《苏州日报》刊登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草案)》,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踊跃报名要求参加听证会,众多新闻媒体也纷纷来电询问或要求采访。广大市民对听证会的关注程度,深层次地表明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参与政策制定的迫切要求,也反映了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提高。
(法规处)
(qibin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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