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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从三个方面抓好市委九届十次 全委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2006年度市政府立法项目征集完毕 ▲我市颁布《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 ▲张家港市以创新“大调解”运作机制为举措 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妥善处置 ▲太仓市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城管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 ▲张家港市制定出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市建设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市审计局试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 审计执法质量有保证 ▲江阴市建立依法行政示范点,推进《纲要》的贯彻实施 ▲简 讯 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从三个方面抓好 市委九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广泛动员,深入调研,积极谋划“十一五”期间的政府法制工作。按照市委王书记报告及市委《建议》要求,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以地方立法为重点,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全面落实《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科学筹划“十一五”期间政府法制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一流的法制环境。 二是全力以赴,狠抓当前工作。对照年初目标要求,埋头苦干,奋力进取,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制定并落实明年工作目标及措施,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三是宏扬“三创”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不懈努力,把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专家型的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法治苏州”建设贡献力量。 (综合处) 2006年度市政府立法项目征集完毕 为做好2006年度政府立法工作, 据统计,此次所征81件建议中,社会公众提交39件,占48.15%,数量是近几年来最多的一年;市政府部门提交42件,占51.85%。所征建议主要针对社会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城乡建设、行政行为、公共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对公开征集的这些立法项目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在充分论证和协商的基础上,编制2006年立法计划项目或者向人大报送议案中给予充分的考虑。有些不属于立法的事项或不在立法权限内的,将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法规处) 我市颁布《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 一是强化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由市及各县市区、镇政府承担相应的人口与计生职责,并把侧重点放在乡镇街道。要求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国家、省级开发区应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是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倡导和实施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计生生殖健康服务体系,为育龄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保证出生人口质量。同时,各级政府应当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重点扶助因独生子女意外伤残、疾病、死亡等而导致的特困家庭。 三是针对我市外来人口日益增多的现实情况,《办法》提出计划生育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属地管理范围,通过健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制度,使流动人口能凭该证明接受计生服务;通过建立卫生部门协作通报制度,能随时掌握外来人员在苏怀孕生育情况。 四是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以服务、奖励措施为主,引导人们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办法》规定凡领取《光荣证》的夫妇,在子女满14周岁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年满60周岁的农民,或者年满50周岁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农民,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金,年满60周岁未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农民夫妇参照执行。领取《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可领取一定数额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医疗费的报销、农村居民自留地宅基地的安排、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中的优惠、入托(园)管理费的报销等也有不同程度的优惠。 (法规处) 张家港市以创新“大调解”运作机制为举措 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妥善处置 近年来,张家港市针对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改革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三农问题、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等社会纠纷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等突出问题,从构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平台着手,积极整合调解信访资源,创新“大调解”运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社会矛盾和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调解工作机制。针对新时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特点,该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大调解”、“大信访”工作,积极建立了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组织机制,于2004年7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张家港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在苏州市范围内率先成立了专门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性协调机构——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今年8月又在市调解中心增设市人民政府接访中心,履行信访职能,统一接待、受理、协调、处理各类信访事项。目前,该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形成了“大调解”、“大信访”工作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了使“大调解”运作机制能顺利进行,该市先后建立了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调解等方法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制度。目前,该市已建立了市领导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工作责任制追究制度;围绕信访、调解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信访、调解的各级组织及领导的划块包干、挂钩包案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从而把大调解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环环紧扣,综合调处,确保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在工作思路上,围绕可能引发的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苗头性事件,进行全面彻底地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努力做到“四个一批”,对合情合理应该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批;对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解释疏导一批;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带回来研究一批;对一些无理纠缠的上访户,严肃教育,明确定性,使之息访一批。在工作机制上,实行“三结合”,即直接调处与分流调处相结合,归口调处与联动调处相结合,属地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在工作格局上,以“社会化调解,人性化服务”为宗旨,整合上下级之间的调处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立体网络。在工作方法上,由“群众上访”变“干部下访”,深入到部门、村组、企业,方便群众、服务市民。在信息预警上,加强集中预警和日常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稳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越级性、非正常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把上访人员稳定在基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不将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据统计,2004年8月至2005年9月,市调解中心共接待上访群众1771 批,当即解释处理的简单来访1145批,登记受理来访626批2851人次,其中集体上访93批1837人次;受理市领导批办的人民来信179 件;受理电话来访12件。在市调解中心登记受理的来信、来访、来电事项中,由中心直接调处397件,归口分流到镇区调解中心调处278件,归口分流到主管部门调处142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58件,其中集体上访66件。调处率为100%, 调处成功率为68.6%。通过“大调解”、“大信访”活动,及时有效地处置了涉及企业转制、劳动保障,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三农问题、二次分配,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纠纷,涉法涉诉等热点和难点信访问题,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办) 太仓市采取四项措施 确保城管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 今年以来,为了加快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乡镇延伸的步伐,太仓市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了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对新招城管执法队员进行为期一个月全封闭的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讲解各种违法案例;军事训练狠抓体能、作风、形象三方面建设。二是以老带新,优化组合。在现有执法人员中挑选业务精通、执法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队员,担任各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领导职务,带领新队员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加强沟通,上通下达。市局重点在人事安排、机构建设、新旧衔接、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加强与各镇(区)的沟通协调,主动将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区)总体工作安排中。四是加强监督,履职到位。主要是加大对各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日常的监督考核,结合各镇(区)镇容镇貌管理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确保各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管理规范化、考核制度化、监督实效化。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镇(区)城管执法中队共组织开展各类整治142次,现场纠处违章5773起,取缔纠正违章占道经营3852起,取缔夜排档、流动摊点1821处,取缔各类流动广告牌202块,拆除不规范破旧广告牌140多块,拆除违法建设72处,面积7000多平方米。 (太仓市政府法制办) 张家港市制定出台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近日,张家港市制定出台了《张家港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全市各镇政府、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均列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要求遵循实事求是、奖惩结合的原则,做到程序公正,标准公开,结果公平。 《办法》提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行为监督工作、行政决策等七个方面。考核工作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法知识和综合法律素质测试、检查或者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一定数量的行政执法档案、了解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组织执法专案检查等方式进行。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各项规定部分或全部未达标的,扣除部分或全部的规定分值。考核结果按各单位得分情况排列名次,分优秀、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 同时,该《办法》还明确,考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组织实施,邀请有关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考核的最终结果将作为行政机关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办) 市建设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市建设局把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作为近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采取多样举措,确保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进行部署,各处室、各单位都指定专人负责。二是梳理过程有序进行。根据建设部门的实际情况,采用三步走的方式:首先是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等法定依据,其次是梳理法定依据中明确的相关职能,最后是梳理法定依据中涉及的各类行政行为。确保了梳理后主体、职权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据。三是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系、沟通。针对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普遍感到执法依据梳理难以入手和把握的情况,市建设局专门召集各市、区建设局法规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进行研讨,就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及遇到的难题开展讨论,把已梳理出的结果作为示范文体提供给各市、区参考,以保证全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 市审计局试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 审计执法质量有保证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探索、整合和反复修改,日前,市审计局完成了ISO9001文件体系的编制,并于 该局颁布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审计署的有关规定,重点是对审计项目执法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进行规范,不仅包括项目的执法质量控制,还对审计资源、审计对象的满意度、管理评审以及持续改进等都作出了规定,是审计人员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的准则。 该体系质量目标分3大类9小类,分别是:①审计任务目标,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目标”、“重点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②审计业务质量目标,包括“因过错导致审计复议被改变原决定目标”、“因过错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目标”、“审计项目质量达到江苏省审计厅下达的评分标准程度目标”;③审计工作满意目标,包括“苏州市人民政府的综合评定目标”、“江苏省审计厅项目质量评价目标”、“审计回访被审计单位满意率目标”等内容。 随着该体系的试行和不断完善,对于进一步规范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好地保证审计执法质量,有效地防范和降低审计执法风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市审计局) 江阴市建立依法行政示范点 推进《纲要》的贯彻实施 近日,江阴市选择农林局、城管执法局、物价局、环境保护局、江阴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六家部门作为首批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单位。目的就是通过示范,率先建成一批依法行政的标准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和提升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江阴市法制办将在各示范单位展开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施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完善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标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二是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考核力度;三是建立和完善案件来源、立案、结案、暂扣物品、扣押物品、罚没财物、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各类台帐,确保每个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同时,为了加强对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江阴市法制办还制定了《2005年江阴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在年度重点对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执法质量、执法监督、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依法行政信息调研等十个方面实施考核,促进各示范点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综合处摘编) 简 讯 ★太仓市法院与政府部门双向沟通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太仓市政府法制办) ★沧浪区举行社区工作者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近日,沧浪区政府法制办、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和区民政局联合组织了社区工作者法律知识竞赛闯关活动,6支社区参赛队参加了决赛。此次比赛分共答题、各答题、难度题、抢答题四部分。比赛过程采用选手答错或答不出则由观众有奖竞答的方式,大大活跃了赛场的气氛。最后,双塔街道的两支队伍分获一、二等奖,南门街道二队并列二等奖。 这次竞赛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调动了社区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为进一步活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法治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沧浪区政府法制办)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举行全国首个网上公开立法听证会 11月中旬,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行政执法”的全国首次网上公开立法听证会。参加听证的有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市级主要执法机构的负责同志、部分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及20余家新闻媒体。此次听证会以新华网(重庆频道)为平台,通过网络让社会各界同步参与,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共同为起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听证稿)》出谋划策。截至当日下午5:00听证会结束之时,国内外有8万余网民点击,300余人提出建议。 (综合处摘编) (qibin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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