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 2005年1月27日 目 录 ▲2004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总结(摘要) ▲2004年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情况简述 ▲张家港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我市出台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办法,有效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常熟市开通网上行政许可系统 ▲简 讯 2004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总结(摘要) 2004年的主要工作 一、确保重点,抓好全面,政府法制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政府立法工作。全年,市政府法制办共起草、审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79件。其中,审核地方性法规4件,出台4件;审核政府规章13件,出台9件;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62件,出台60件。各县级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也继续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常熟、昆山和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办分别审核规范性文件80件、34件和27件。继续做好了文件公开发布工作,全年共公开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70件;编辑《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增加了刊登内容,扩大赠阅范围,并通过"中国苏州"网站发布《公报》电子版。各县级市也都通过多种途径,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另外,市政府法制办还办理国家、省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30多件。 2、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市政府法制办针对各县市区已普遍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情况,加大了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目前,市区、昆山市和常熟市的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着重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行为规范化、队伍建设正规化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太仓、张家港、吴江三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已正常开展。对10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组织周年报告和现场督查。通过注册和年检,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积极参与食品卫生、网吧整治、文化市场、档案管理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据统计,一年来,全市两级政府法制部门及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5件,经审查,决定受理191件;连同旧存,共审结183件,其中维持125件,占68%,撤销4件,占2%,终止52件,占28%,作其他处理3件,不予受理12件;中止2件,还有12件正在审理之中。今年以来,我市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比去年增加11.5%,群体性复议案件和涉案人数明显增多。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受政府和部门领导委托,代理了一批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法制办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件。为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检查考核,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了检查。此外,完成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注册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4、政府法制宣传工作。2004年,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在继续加强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学习宣传的同时,重点做好了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大了向社会宣传的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被省政府办公厅录用信息1篇,省政府法制办录用信息21篇,市委、市政府录用信息18篇;编辑《政府法制》简报12期,采用信息112篇,除每月一期外,还增编四期增刊。继续做好新法规汇编、省法规规章汇编的宣传发行工作,征订发行数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汇编了2002-2003年苏州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2003-2004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5、仲裁工作。2004年,苏州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仲裁工作。8月下旬,市政府召开纪念《仲裁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对全市仲裁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一年来,苏州仲裁委加大了仲裁法宣传的力度,仲裁法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仲裁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全年,苏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311件,涉案标的4.27亿元。 二、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扎实有效 1、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一起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国家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活动的通知》,明确各级政府法制部门重点组织好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具体从事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3月中旬,协助市委、市政府举办了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作讲座,各市区的领导干部通过设立的分会场进行收看,市级机关的公务员也都集中进行了收看。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举办了3期骨干培训班和11期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市级机关及各区的700名政府法制干部和具体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参加了骨干培训,3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轮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62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184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轮训。在骨干培训的基础上,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全部参加了相关的学习培训。6月份全市上下开展了行政许可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有:各级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当地报纸上发表署名文章;组织参加全省行政许可法知识个人竞赛和组队参加电视赛;组织举办"苏州市商业银行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在报纸上设专栏介绍行政许可法知识;组织行政机关上街设点宣传行政许可法;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发表答记者问、走进电台直播室与市民对话等等,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全面开展涉及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集中力量,对现行有效的454件政府规章和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废止3件政府规章和58件规范性文件,修改23件规章,并向社会公布。与市审改办联合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共清理各类行政许可实施机关80多家,确认并公布具备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49家,法定授权组织10家,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68项。各市、区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了有关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普遍向社会公布。 3、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起草并以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建立相关的八项配套制度;起草了《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政府规章,已颁布实施。及时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颁发的《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暂行规定》、《江苏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等三项配套制度。 同时,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加强了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了解、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9月下旬,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监察局、审改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地各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对8个市级行政机关、5个县级市和7个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了抽查。11月下旬,省政府法制办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宣传、学习培训、清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认真调研,积极准备,全面启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实施工作 1、起草制定《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广泛深入调研,多次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起草了《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经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行动计划》已由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实施。同时,还编制了《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以便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切实履行职责。 2、组织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依法行政宣传重点,对具体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10月-11月,市政府法制办还先后组织3批县级市、区和部门政府法制业务骨干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培训,为明年我市开展相关的培训作准备。 主要做法和特点 1、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目的,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工作 2004年,全市各级政府法制部门深入学习、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在政府立法工作方面,不仅从内容上体现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而且在立法程序上增强群众的参与程度,充分体现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如,为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审核了河道管理条例、港口管理办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和审核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意见等;为配合各项改革和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制定和审核了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政府工作规则、促进专利工作条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既注重依法执法,又注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区及各县市区注重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市交通部门明确规定对31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坚持以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府法制宣传面向社会,面向行政相对人,围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立足于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2004年,全市政府法制的各项业务工作,紧紧围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两个工作重点。2月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3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对全市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全面工作。各地、各部门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层转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在组织收看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上,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措施,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之后,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一年来,各级政府法制部门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纲要》为契机,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创新。一是推进立法民主化进程。首次组织举行政府规章立法听证会,广泛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和市民对《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规章草案、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或是在报上公开征求意见;继续加大文件公开发布力度。二是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周年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三是建立了行政复议工作新途径。通过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两级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检查考核和复议工作的理论研讨,有效地解决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和约束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 3、以服务型机关建设为载体,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2004年,围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纲要》,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政府40个工作部门全部设立了专职法制机构或兼职机构,人员也得到了充实。部分县级市区的法制机构和人员也得到了加强。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注重强化学习和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一方面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制订了《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度》,并将制度的执行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印发了加强办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地增强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 (综合处) 2004年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情况简述 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共10件,分别为:《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苏州市犬类管理办法》、《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苏州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2004年在上述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满一周年后,市政府法制办对有关主管部门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各有关部门也向市政府作了书面报告。现将情况简述如下: 一、学习、宣传及配套文件的制定情况 《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颁布后,市文广局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主要景点和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增设宣传橱窗等进行专题宣传,其中在图书馆广场举行的文物法律知识宣传和文物鉴定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半天时间分发材料200多份,接受市民咨询百多人次,另外还编印了《文物法律法规选编》专册。《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后,市环保局组织全市危险废物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认真学习;在局内部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市各媒体对《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报道。《苏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发布后,市房管局及时制定了《关于贯彻苏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规定了设立房地产中介分支机构的条件和外省、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来我市开展业务的备案制度。《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出台后,市政府、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通报了颁布《办法》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以及农村居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年底,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 二、实施中取得的成效 《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台一年来,市区投放货运出租车457辆,做到了车型、外观、监督、服务规范、收费标准五个统一,并全部使用了Gpc技术。客运出租汽车通过招标的方法新增800辆,解决了市民和外地游客“打的难”的问题,完成了提高车型档次、改善服务水平,引进先进经营管理模式等转变。客运市场的白座套脏、乱、差现象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出台后,市规划局着重做好了编制古城保护规划工作,认真把好建设工程选址、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法建设查处关,开展了拙政园保护区、环古城风貌保护等论证和实施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区由原来的四个增至五个。《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保障模式上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提高了保险和参保意识;三是提高了保障水平和覆盖率,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和人口覆盖率分别为100%、93.3%;四是参保居民得到了实惠,根据2004年上半年初步统计,全市实际报销人数250多万人次,报销医药费1.3亿元,最大实报销医药费15.2万元。根据《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各地都在尝试公墓规范化管理的新方法。如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分区专门成立了“公墓管理办公室”,统一规范管理辖区内的公墓;吴江、太仓、高新区等地按照物价部门的核价标准,采取了公墓价格公示制。 三、实施后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后,市环保局依照《条例》的规定,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切实做到三个打击,即打击无证经营、打击三超经营、打击违规处理危险废物,一年来,查处了22起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共处罚款27.9万元。《苏州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市贸易局清理关闭了一批规模小、机械化程度差的屠宰点,对外地进入市区的屠宰企业的肉制品实施登记备案制度;全年组织各类执法活动36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800余次,取缔私屠滥宰点5个。《苏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出台一年来,市公安局共办理犬证3108张,接报群众无证养犬、违章养犬的举报电话(信件)约700余起(件),共捕捉各类野犬、违章犬和疑似狂犬857只,其中捕杀691只。市交通局以《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客运汽车管理办法》为工作依据,多次集中组织打击货运无证经营的专项检查活动,规范业主的经营行为;在28届世遗会前夕,市交通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检查出租车营运服务情况和白座套使用情况,经过三个月不间断的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163辆次,现场教育整改68辆次。在《苏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准备实施前,市房管局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分成7个小组,进行了为期5天的房地产中介大检查,对全市879家房地产中介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梳理,共开出整改通知327张。 四、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由于这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颁布的,因此,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存在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问题,需要进行修改,或依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二)有些法规、规章条款的规定与法律责任不配套,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 (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标准虽然有较大幅度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医疗需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执法人员还要继续加大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难度大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部门没有一支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监督处) 张家港市政府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部署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近期,张家港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市长王翔就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一是要客观分析现状,正视艰巨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历史机遇和任务,充分认清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围绕大局,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二是要结合本市实际,分阶段推进。尽快出台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三是重点抓好跟踪督查,不断赋予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的新内涵。 (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办) 我市出台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办法 有效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为了规范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最近,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市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凡在本市市区(除工业园区外)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均应提供工资支付担保。建筑业企业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书和保证金等方式提供工资支付担保。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查验由总工会出具的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证明文件。如建筑业企业存在拖欠工资且没有及时支付拖欠工资的,则由担保人代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或者从保证金中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对于经核实确认有重大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办法》提出了严厉的制裁措施:将建筑业企业拖欠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同时在资质年检中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或取消其资质。 《办法》还明确了建设、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 常熟市开通网上行政许可系统 为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高效、便民原则,方便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常熟市委、市政府拨出近500万元专款,建立了网上行政许可系统,并于1月11日开通。 该网上行政许可系统由网上申报系统、审批业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三个子系统组成,分申报登记、信息发布、审批查询、业务处理和上报批办五大块,可以为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准确的办事导航、便捷的网上申报、快速的信息查询等服务。行政许可申请人只需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网址,就能获取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程序、申请许可的必备条件和材料等信息,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提交相关材料,该申请就自动进入审批业务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工作流程和条件送至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进行审批处理。需要由部门领导审批的,将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上报,由领导在线批办并返回结果。行政许可网络系统实现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和"业务协同、数据支撑"的目标,拉近了企业、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距离,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目前,常熟市行政许可网络系统第一批开通的有财政、科技、城管、交通四个部门六个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常熟市政府法制办) 简 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目前,张家港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张家港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出台。该《实施意见》围绕履行政府职能、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建立矛盾解决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办) ★日前,金阊区政府法制办召开全区20个政府工作部门法制工作联络员会议,总结2004年政府法制工作,布置新一年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平龙根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指出2005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着重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制定的《金阊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完成第二批区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项目的清理和公布;指导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办理复议案件,提高全区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四是健全政府法制工作联络员网络。 (金阊区政府法制办)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市财政局制定了《苏州市财政局起草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则》。要求全局各处室在起草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包括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在起草后将依据等材料报送局法制处审核会签,并由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最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的工作流程。 (行政执法监督处) (qibin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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