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全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抓住关键,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政府法制各项业务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凸现,为实现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全面动员和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
4月1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纲要》工作作出部署,各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同时,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2005年度实施意见》,提出全年重点需做好的几项具体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构建共同承担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规划,落实具体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全市会议后,各地、各部门都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国务院《纲要》工作进行部署。12个市、区政府和绝大部分政府部门成立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常熟市、太仓市还制定了本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表,明确考核项目、内容和标准,形成了有效的考核机制;张家港市制定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办法》,通过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明显提高
高质量完成全年立法任务。全年,市政府法制办共起草、审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38件。其中,审核地方性法规5件,出台5件;审核政府规章8件,出台8件;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出台22件。审核市政府强制拆迁决定25件。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继续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特别是抓紧做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如,为保护苏州古城历史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和审核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旅游促进条例、古村落保护管理办法、水上旅游船艇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古城河水上旅游实施方案、农家乐服务暂行办法、农家乐餐馆管理暂行办法、农家乐旅馆管理办法;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和审核了城市绿化条例、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市区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实施办法、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加强火车站地区管理的通告、观前地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暂行办法、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意见、蓝线管理办法等;为配合各项改革和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制定和审核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等。各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也继续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制度建设质量全面提高。
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和机制。2005年,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式,尝试政府立法的新途径,在环保部门配合下,选择政府规章准备项目《苏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污染防治规定》在省内首次委托由专家、学者起草草案,目前已完成草案初稿。全年共公开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20件,编辑《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所有规章草案、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在《苏州日报》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各市、区也都通过报纸、网站等途径,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另外,办理省、市政府部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30件,办理市长信箱建议6件,市政协提案9件。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监督力度明显增强
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上半年,会同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落实《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市政府批准,又有106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率达85%。与市监察局一起制定《苏州市〈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细则》,并联合组织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周年情况进行督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9月中旬,协助市政府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对12个市、区及部分市级重点执法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同时,市政府法制办还加强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3月初,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全年收到各市、区和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208件,审查结束159件,其中准予备案143件,改正16件。同时,为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拟订下发《〈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举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培训班,对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的人员专门进行培训。各市、区也积极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着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市政府法制办及时组织调研,召开专门会议对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同时,为了确保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还成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各县级市、区也都制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前,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正按国家、省、市的要求全面推开。
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11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活动,通过互查互评、现场打分的方式,对29个市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评比,评出优胜单位11个。从评查情况来看,我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总体上是好的,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继续做好经常性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规范,稳步推进城管综合执法重心向基层延伸,城管执法中队派驻市区街道工作全面推开,综合执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二是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对12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情况在周年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评估检查。三是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审查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资格,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7600多个,监督证300多个。各市、区也重点加强了本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常熟市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太仓市制定《200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方法,并组织开展对30个行政执法部门和7个乡镇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金阊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调整和完善了十项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扎实开展,层级监督力度明显强化
严格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据统计,一年来,全市两级政府法制部门及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5件,经审查,决定受理110件;连同旧存,共审结96件,其中维持81件,占84.4%,撤销2件,占2%,终止13件,占13.5%,不予受理5件;中止5件,还有10件正在审理之中。今年以来,我市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比去年增加57.6%。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受政府和部门领导委托,代理了一批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法制办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件。
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为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增强法制观念,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为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水平,组织举办第二次行政复议工作研讨会,征集汇编论文32篇,向全省行政复议研讨会推荐论文3篇,获全省行政复议研讨会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张家港市积极采取对策,建立办案会商和案件讨论纪要、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提请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等一系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同时,继续做好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继续加强主要行政执法机关与两级人民法院的研讨会制度。
重视和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组织149名新增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并办理了行政复议资格证;完成全市470多名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年度注册和培训工作。此外,还通过召开座谈会、专案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协助省政府法制办在苏州召开第六次全国行政复议协作会。
仲裁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态势。一年来,苏州仲裁委员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仲裁法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仲裁办案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全年,共受理、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316件,涉案标的4.32亿元。
五、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拓展,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广泛深入开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2005年,全市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纲要》,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掀起依法行政知识学习高潮。5月初,与市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务院〈纲要〉学习培训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国家公务员组织开展《纲要》的学习培训活动作出部署。同时及时编辑国务院《纲要》培训教材,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组织学习《纲要》提供方便。5月27日,协助市委、市政府举办领导干部《纲要》专题讲座,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作辅导,全市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共400多人参加讲座。6月上中旬,市政府法制办举办四期《纲要》骨干培训班,市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各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共760多人参加培训。为加强对《纲要》培训学习效果的检查,11月,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学习《纲要》知识测试,据统计,全市共有25976人参加测试活动,优秀率为98%,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119人,中层干部7472人。12月下旬,市政府法制办还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内容,组织开展书面竞赛,12个县市区、10个政府部门组队参加竞赛,决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各市、区也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骨干培训班、公务员《纲要》知识测试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国务院《纲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
此外,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动态,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市政府法制办专门发文,就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全年,编辑《政府法制》简报12期,采用信息141篇。继续做好国务院新法规、省法规等书籍的宣传发行工作;对2003—2004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同时,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办党员干部职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党的宗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大力弘扬“三创”精神,推动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积极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注重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制订、组织实施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各种更新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开展亲情助廉、友情促廉、社会倡廉活动实施计划,与胥虹社区开展“双结队”以及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服务活动。此外,还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扶贫帮困等为社会献爱心活动。
回顾2005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立法工作在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方面还不够,制度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方式、力度有待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还不够;政府法制宣传向社会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宣传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机构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区级法制机构力量比较薄弱,与其在依法行政方面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切实加快推动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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