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2006年立法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苏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规定》,市人大和市政府分别确定了2006年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计划项目及预备项目。

  2006年市人大地方性法规计划项目共5项,分别为:1.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2.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新制定);3.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4.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5.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修订)。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共5项,分别为:1.苏州市公路条例;2.苏州市供水和节水条例;3.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4.苏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5.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修订)。

  2006年市政府规章计划项目共6项,分别为:1.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苏州市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规定;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4.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5.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6.苏州市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办法。政府规章预备项目共3项,分别为:1.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2.苏州市城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3.苏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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