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一)地方立法(由法规处负责)
立法项目计划的编制→法制办初审→报市政府确定规章年度计划(涉及地方性法规计划的,报市人大常委会审定)→草案起草和送审→法制办审定→提交市政府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公布→备案。

(二)行政执法监督(由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
当事人对行政执法行为投诉→处理 → 10 日内答复当事人(法制办或涉及部门)

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 → 部门填表上报→法制办审核(新领执法证人员必须经法制办统一组织的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 → 省法制办领制 → 核发

(三)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处负责)
当事人申请复议 → 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申请 5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 60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少于 60 日期限的按规定期限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 30 日) → 复议文书送达当事人。

来(信)访 → 接待 → 处理 → (不属本办职责的,告知当事人到(或转)相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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